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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 入学政策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4 17:27: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

入学政策公示

 

一、施教区范围

1.越溪街道辖区内,莫舍社区、吴山社区、旺山村、张桥村

2.越溪街道辖区内,吴中大道至郎江河至塔韵路至南溪江路到小石湖东的北面区域的城市新型社区楼盘(包括:石湖之韵、石湖华城、石湖天玺、水岸清华、瀚宫、越秀苑、锦和加州、香悦花园、锦和朗郡、越溪原筑)

二、入学年龄

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三、入学对象

1.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此住所不含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

2.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已购房,并于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交房,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交付通知书契税发票近半年的还贷流水证明(报名时带好原件、复印件)的适龄儿童(交房日期以购房合同上签署的为准)。

3. 具有本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请出具夫妻双方五区唯一房产证明。 “五区”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在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4. 具有本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请出具夫妻双方五区唯一房产证明。 “五区”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本人及父母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且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唯一居住地在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四、免费教育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9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20元/学期·生)、讲义费(8元/学期·生)和作业本费(小学一、二年级11元/学期·生;3~6年级14元/学期·生)。

3.公办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学期·生)、代办校服费(3年一次)。

4.免费教科书的规定:

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①国家、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③英语磁带。

5.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取消借读费。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5月19日、20日    8:00-11:30    13:00-16:00  

地点: 小学大厅

六、报名办法及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一)按引导现场领取《入学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好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所列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留校):

1.户口簿。

2.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宅基证,如果因为拆迁无法提供宅基证,请出具相关证明)。

3.婴儿出生证。

4.预防接种证。

关于复印件的特别提醒:

(1)家庭户口本(父母和孩子的户口均需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侨提供相关证明,复印要求:首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学生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本户口本上的相关页编号须一致、户号清晰,信息必须真实);

(2) 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或宅基证) 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号码页、户主页及“附记”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购房合同需复印封面、购房者信息、房屋地址、交房日期和有公章的一页;

(3)婴儿出生证 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一张A4纸上);

(4)预防接种证 原件(不需复印)。

七、相关说明

1.如果多处合法固定住所中含有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所,该住所不再作为确定地段生的依据。

2.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3.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拆迁、乔迁新居的,施教区以新安置房、新居住地为依据。

八、入学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12-66551614

开通时间:工作日  8:00~11:00   13:00~16:00

联系人:吴老师 

学校网址:     

学校微信公众号: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wzqyxsx)

九、备注

1.请本施教区的具有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前来学校报名,无需提前排队,小孩无需带到学校。只需一位家长带着相关证件有序进入报名接待处,请自带黑色水笔。

2.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通过积分排名,已列入入学名单的,由便民服务中心发放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后,在指定时间到我校报名。

                                  

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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