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处室、教研组、年级组年度课题研究制度
学校处室、教研组、年级组年度课题研究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年度课题研究工作,充分调动各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教科研热情,解决现实教育教学和管理问题,不断提升我区学校教科研水平和专业素养,制定本制度。
二、课题申报和立项
1.年级组、教研组、学科备课组或各处室每学年向学校教科室申报“年度课题”,提交《年度课题研究申报表》。注意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申报的年度课题第二年不能重复,特别需要跨年度研究的课题除外。
2.由学校教科室对课题组所选课题的研究价值及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指导思想明确、研究内容切合教学实际、有实际研究价值的课题予以立项。
3.凡经审核同意立项的课题,学校教科室向课题组发年度课题立项证书、研究档案袋,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协同做好课题全程指导和管理工作。
4.学校应鼓励各职能部门的课题积极申报上级立项,争取成为区级课题、市级课题。
三、课题实施
每项立项课题均由课题主持人负责课题实施。
1.提出课题申请后一个月内提交研究方案,存入学校课题管理档案袋备查。
2.课题组主持人按课题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各种研究活动。研究过程要紧密结合教学实际,研究者要加强相关教育教学理论学习,研究过程要注意保存体现研究价值的资料。
3.明确课题研究进度,按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论文)。
四、课题结题
1.研究期满,研究者根据研究成效自主决定结题时间。结题前,应先向学校教科室提出结题申请,一般以学年结束为结题时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2.结题工作由学校教科室协同教务处、德育处组织实施。学校课题管理小组对教师或课题组所选课题进行结题审核评比。
3.学校教科室将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学科备课组课题研究申报书和成果报告(论文)汇编成《XX学校处室年度课题研究成果汇编》,并递交区教科室2份,1份区教科室留存,1份交区教育局分管局长。
4.区教科室组织专家对各校年度课题研究及组织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年终教科研考核范畴。
五、推广应用
区教科室将对研究成果采用专题交流、会议推进、汇编成集等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应用;对部分优秀成果将推荐到相关的业务报刊。
吴中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